为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,根据医师执业的实际需要,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从2004年开始组织医学教育、医学考试和教育测量专家研究提出了临床、口腔、公共卫生执业医师、执业助理医师的准入基本要求,包括基本素质、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。要求申请医师资格者不仅要具有较高的医学专业知识和能力,还要具有必要的人文素养。根据准入基本要求,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参考发达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框架,对原《医师资格考试大纲》作了修改和补充,新大纲已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,将于近日颁布,从2009年正式施行。
口腔类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在修订中根据学科发展特点,增加了口腔医师入门必须掌握的新知识、新技术,强调了口腔预防的重要性。
新大纲的基础部分维持原来的学科设置不变,同时根据各基础学科的发展特点,对考核内容进行了增删、修改。基础综合的考核内容是助理医师工作中必需掌握的基础学科、法规、伦理、心理的基本理论、概念、原理、原则等。
根据执业助理医师的工作特点,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中所涉及的学科数量、病种、辅助检查、基本操作等内容以及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、诊断、治疗、预防的深度、广度、难度等方面的要求比执业医师低。